在市场的一片呼吁声中,中国证监会终于在上周五公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决定》),向社会公开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与机会并存的市场,投资者置身其中,无非是为了获取利益。或通过博取差价,或通过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然而,A股市场却向来都有“重筹资、轻回报”的“传统”。某些上市公司即使是取得了不错的业绩,却仍然吝啬于向投资者分红,而如果是融资,却常常恨不能一口吃成“胖子”。
这无疑是一种畸形的心态。上市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需要资金投入扩大再生产,这点无可厚非,毕竟只有一个充满潜力的上市公司,才有竞争力与抗风险的能力。问题在于,诸多上市公司却将回报投资者视为一种负担,A股市场因之“铁公鸡”大行其道,甚至于少数公司上市以来就不曾分红,每年的中报或年报均是以“不分配不转增”来“回报”其投资者。
以资金紧张作为幌子,实则是漠视投资者权益的表现。无红可分那是上市公司经营能力上的问题,有红不分则是态度问题了。遗憾的是,类似的上市公司并不少。
因此,此次中国证监会以制度的形式强调上市公司的分红问题,体现出市场的进步。如要求上市公司在其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当期实现利润的百分比;欲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提高至30%;另外,同时允许上市公司实施半年度现金分红,为降低分红成本,允许上市公司中期进行现金分红的,其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些举措一方面提高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门槛,另一方面投资者的回报亦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