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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热评:正方观点   网友热评:反方观点
   支持娃哈哈,支持宗庆后,只要你是中国人,只要你有点民族自信心,只要你没有在海外被洗过脑,只要你有点大局观
作者于2007-07-24 12:13:16发表该评论   
   一些所谓的专家,要么被达能所收买,要么自己从来没有创业、经营过企业。娃哈哈对宗庆后而言,就是他的孩子是他的生命。虽然当年---娃哈哈仅仅8岁时有点错,难道要为此付出一生的代价?多多支持宗庆后吧,那些所谓的专家们,换位思考一下,你们会醒悟的
作者于2007-07-24 12:10:59发表该评论   
   只要有点系统思维,站在企业管理、品牌发展、创业者尊敬、国家产业,以及达能的不劳而获、不守国际规则等全角度,不要拘泥于合同细节,利弊权衡,只要有理智,有战略视野的人---都会支持宗庆后,反感达能。
作者于2007-07-24 12:02:57发表该评论   
   只要有点系统思维,站在企业管理、品牌发展、创业者尊敬、国家产业,以及达能的不劳而获、不守国际规则等全角度,不要拘泥于合同细节,利弊权衡,只要有理智,有战略视野的人---都会支持宗庆后,反感达能。
作者于2007-07-24 12:02:47发表该评论   
   当然要支持宗庆后。出于对企业家宗庆后的尊敬。42岁,白手起家创立娃哈哈,20年来没有休息天,每天工作超16个小时,一手将娃哈哈缔造成中国最大的最盈利的食品饮料企业。这样的有经营谋略的如此敬业的企业家有几个?能够不畏外资,打破“外资崇拜”,高呼“中国人民、中国企业站起来了”,与达能强硬谈判,这样的有骨气的民族企业家又有几个?网上“民族英雄宗庆后”“中国企业的脊梁”的美誉的确名实相符。 ――对不劳而获的达能的厌恶之情。达能,利用中国当年市场环境的不成熟,不断并购参股乐百氏、益力、光明等优秀企业,是典型的披着产业经营外衣的资本并购者。其自身的经营能力实在不赶恭维,乐百氏、益力都是在达能的全面掌控下巨亏。而在娃哈哈,没有提供任何的帮助,坐享巨利。这样的资本食利者,在广受马克思思想影响的中国,显然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我们尊重给中国带来先进管理理念的在竞争中成长的的“可口可乐、宝洁”们,但我们讨厌那些向豺狼一样并购中国优秀企业的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资本食利者“达能、凯雷”们。另外,达能――不诚实、雇英国保安公司监控娃哈哈、高薪挖合资公司销售人员墙角等系列不守国际规则的行为,更令国人厌恶。
作者于2007-07-24 11:58:23发表该评论   
   只要有点爱国心,做过企业的的人都一定会支持娃哈哈,支持宗庆后。达能这种占便宜,披着产业外衣的资本掠夺者,早就应该滚出中国。
作者于2007-07-24 11:53:05发表该评论   
   上条系 陈达夫先生 观点。
作者于2007-07-24 11:13:18发表该评论   
   简单地看待对错肯定是不合适的,我想中国企业家之路肯定不能脱离国家的宏观环境来生存。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角度讲,如何做到了在历次动荡中存活下来,就是了不起的。问题是,宗式老板文化现在面临的是如何适应国际市场的调整性战略转型的现实。
作者于2007-07-24 11:10:30发表该评论   
   我支持娃哈哈宗庆后,不管怎么说,至少我认为他是一个捍卫者。如果不对中国的经济进行捍卫,而是让外资一点一点蚕食,这种经济侵略将和国土侵略一样,同样让我们中国人很惨。难道这件事本身不就已经体现出一些来了吗?--黄继毅
作者于2007-07-20 14:03:23发表该评论   
   中国人应该意识到经济侵略的危害了!-黄继毅
作者于2007-07-20 14:02:44发表该评论   
   支持达能!这个事情应该按照市场原则办.
作者于2007-07-23 16:10:08发表该评论   
   规则个P,规则就是国家法律备案的合同为准,达能和宗庆后的合同是违法合同,根本不需要保护。宗庆后就算是无赖骗子,那也是黑吃黑,国家不会支持达能的要求。
作者于2007-07-17 17:31:06发表该评论   
   建议中国政府,彻底地审计一遍达能在中国所有的合资、独资企业,一个个地审计,把这个骗子公司的真相揭露出来。
作者于2007-07-17 17:30:15发表该评论   
   一个国家都骗的家伙什么事干不出来!!!! 你说要“改”,我们能信吗?
作者于2007-07-17 17:15:08发表该评论   
   宗庆后串通达能,欺骗国家,是一个很坏的“标杆”。 如国家不能严惩,是一个更坏的“标杆”。
作者于2007-07-17 16:13:13发表该评论   
   东方文化,缺乏契约和理性,明明就是部门和个人的利益,往往披挂上民族主义的外衣,具备了一种虚无的道德优先性。 西方商人在同这种无良的中国商人做生意和资本合作时,后者无德、无法的大无畏义和团精神,逼迫西方人只能使用炮弹镇压。
作者于2007-07-17 15:54:13发表该评论   
   娃哈哈是不是民族品牌? 娃哈哈集团确实与合资公司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地方政府亦同意盖了章,但是地方政府盖章同意的权限是同意娃哈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转让,而真正的审批权是属于国家商标局。娃哈哈报批后,国家商标局从保护自己民族的驰名商标与知名品牌的角度出发,未予批准,因此,该商标转让协议并未生效。 答案是肯定是:是民族品牌. 娃哈哈集团与达能成立的合资企业与非合资企业使用"娃哈哈"品牌是否合法? 外方也曾到商标局交涉,知道商标局没有批准以及不批准商标转让协议的原因,故其又要求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名义上虽然是许可,而实质却是一份变相的转让协议,剥夺了中方的所有权,规定了中方使用商标需经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方可使用的限制条款。外方知道,根据当时的商标法律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必须强制备案,这份变相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样不可能获得商标局的批准。因此,其又提出两份内容完全不一致的、上报商标局备案与实际执行亦不一致的阴阳合同,而且要求中方强制执行未到商标局备案的合同,不仅是欺骗政府监管部门,更是漠视中国法律的行为。而根据当时强制备案的要求,未到商标局备案的合同是无效的,有效的应当是按照当时上报备案的简式合同,而该有效合同对中方并没有相关的限制性条款,而且该份有效合同中规定了商标许可使用期限为商标有效期(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有效期限为十年),因此,从1999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署到现在,许可期限也基本届满。 答案:合资与非合资企业使用都合法. 达能强娶娃哈哈非合资企业的做法有悖常理.
作者于2007-07-17 15:42:24发表该评论   
   中国人是健忘的,看看曾经的抵制日货行动后来怎么样了呢?作为理智的,有修养的消费者就应该保持冷静.宗庆后就象个小丑一样上串下跳,为的不就是他自己的那点利益吗?! 他要有本事,就把他和达能打官司赢得钱全都捐赠给国库.当然前提是他要能赢得了.凭他那小木匠的出生,我就不信他有这个魄力.还打着民族旗号,简直就是丢人!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你瞧他提出的那点要求还不是要赚更多的钱!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
作者于2007-07-17 15:41:04发表该评论   
   宗庆后完全是咎由自取。。。
作者于2007-07-17 11:25:52发表该评论   
   其实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情,一个娃哈哈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对于民族品牌乃至中国全部都没有什么大影响。无非就是打架大到了玉皇大帝跟前,硬是把事情闹大了。不过既然已经闹大了,那么这个事情显然就上升到了另一个层面,再以普通事情的标准去解决问题,就不太合适了。笔者我想在这点上还没有认识清楚啊!
作者于2007-07-17 11:13:22发表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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