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开始,“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口号铺天盖地地传遍大江南北。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零风险、高回报、坐在家里收大钱”的诱惑,一时间吸引得大批投资者趋之若鹜。两年间,来自全国各地的两万名群众加盟亿霖,持款购林。16亿元的巨额利润就这样被亿霖集团轻松获得。 两年时间里,造就5个千万富翁、18个百万富翁,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两万人(其中北京人达1.8万人)卷入其中—“亿霖”堪称“神话”。 >>详细内容
亿霖木业传销案已被定性为“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被该公司“合作造林”骗局诱惑的投资人达两万多,其中不乏为不惜以养老金、退休金投资的老年人,公司非法所得高达 16 亿元。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人成为这一骗局的牺牲品,葛优那句“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电视广告词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亿霖公司 “葛优都买林子赚钱啦,你还等什么呢”等宣传语更是吹散了许多人心中仅存的一抹疑云。[全文]
葛优退还359万代言费
如果说郭德纲在“代言门”之后的表现是强势高调的话,那么,葛优的行动则显得相当低调了。不过,这种高与低之间的对比,在多大程度上是道德水准的分别,而不只是个人性格的差异,还是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全文]
葛优不是三岁的小孩子,难道连“天上不会掉馅饼”这样浅显的道理也不懂吗?如果说当初人家不给他50万元代言费的话,他能给人家代言吗?许多报案的北京市民说,他们是看了葛优主演的广告,受那句“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广告词鼓动,才决定投资林地的。 [全文]
·冷秋:葛优 就做亿霖广告应予以宽容心态 ·律德启:道德还是需要法制来规范的 ·魔杰:由葛优“代言门”看明星利益维护 ·王贵成:名人广告 你在忽悠谁 ·王书宁:葛优不是侦探 ·骆永超:广告监管 政府应建立问责制 ·思想周刊:葛优“主动”退还359万? ·唐朝:亿霖神话 一人提成五千万 ·杨涛:从葛优代言费被追缴看善意取得 ·东方早报:替葛优喊一声冤 ·察己今:不能对葛优落井下石 ·曾宪慰:葛优退还359万亿霖代言费 ·毕文章:葛优能把责任一推六二五吗? ·吴龙贵:葛优虚假代言 无辜么?